无线电台(站)呼号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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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无线电台(站)呼号审批 | ||
受理机构 |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杭州市无线电管理处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
联 系 人 |
曹旦 朱百岩 | 联系方法 |
电话:0571-85315007 85315008 传真:0571-87915834 |
服务对象 |
个人和企业(组织) | 办理时限 |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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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 第十七条 电台呼号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和分配,并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配。 《无线电台站呼号管理规定》(〔85〕无管字第135号)(四)无线电台站呼号的核配 2.各单位的无线电台呼号,均应按设台审批规定申请和核配,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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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符合《无线电台呼号管理规定》。 2.申报材料合格并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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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明细 |
1.书面申请(加盖相应印章); 2.开展相关业务所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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